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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保衔接政策问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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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老农保衔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什么实惠?

  答:老农保本息金额按每年443元折算,不满一年按一年折算。

  根据规定,1950年及以后出生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其老农保均应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老农保待遇相比,增加了“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算经济帐的角度还是划算的。

  例如:余某于1994年缴纳老农保200元,他也于2010年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今年2月份,到达60周岁时办理衔接手续时,老农保本息合计455.57元。据此折算,他可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

限2年,即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2×5元/年=10元;加上个人帐户养老金455.57/139=3.28元,两项合计月增加13.28元。反之,如果不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话,则每月只能领取3.9元。

  5、哪些老农保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保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老农保关系?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终止老农保关系:

  (1)已经死亡的;

  (2)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但属全日制学校学生的;

  (3)已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经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的;

  (4)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户籍已经迁出柯城区行政区域的;

  (6)已经在外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且确定不会转回养老保险关系的;

  (7)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至今仍未办理领取老农保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即1949年12月31日前出生);

  (9)本人要求退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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