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和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4】271号)和《浙江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浙扶贫办【2014】17号)文件精神,经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申报,乡镇、区扶贫办审核,拟安排石梁镇荞麦坞村新塘垅至杨坞机耕路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作为2014年度中央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共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柯城区扶贫办反映情况(联系电话:3032391、3861322)。
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