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4月12日在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邀请招标确定柯城区姜家山乡前昏村垦造耕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投资额约5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计划工期为15日历天,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交易范围为土方平整工程(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控制价497006元(含税前暂列金2万元)。最高限价为:459021 元(含税前暂列金2万元)。投标报价在459021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390167元(精确到元),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 最低价法 。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邀请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 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已缴纳保证金年金,无需提供交易保证金。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09时 30 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资料费100元/份。
5. 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 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通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80%;(2)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5%;余款2.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一年),质保期过后30天内质保金无息退还。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等的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及柯城区相关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由业主单位会议讨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备案。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
3、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4、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 无欠薪承诺书
衢州市柯城区姜家山乡人民政府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凯丽 电话:15757075588
2018年4月8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 委 托 书
: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遵守
“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柯城区姜家山乡前昏村垦造耕地项目土地平整工程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1+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无欠薪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浙江无欠薪”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已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我单位承诺该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若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