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 定于2018年 4 月 12 日,在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会议室以邀请招标方式确定荆溪花海游步道提升工程 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石室乡荆溪村,投资额约49万元,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施工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透水混凝土铺装、安砌侧石、挖沟槽土方等施工(具体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本项目审定预算价为489905元,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92%,即450712元。投标报价在450712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383106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的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经评审认定没有低于成本价的。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 C 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邀请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9000元整。
4、投标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80%;通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后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7.5%,余款2.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12个月后退还(无息)。
备注:工程价款结算须经审计机关确认,审计结果做为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①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量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10%的需发包人承担的,由业主单位会议讨论形成会议纪要,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备案。
② 当本工程需要变更时,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才有效;如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③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签订合同之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与报价函一起密封)
5、无欠薪承诺书;(与报价函一起密封)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炳祥 联系电话:13357026615招标代理单位: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柯城分公司
联系人:小齐 联系电话:15869059037
2018年 4 月 9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身份证号)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 荆溪花海游步道提升工程 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201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件3:
报 价函
致: (发包人名称)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1+税金))÷(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税金))]}×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质: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 (项目名称) 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2018年 月 日
附件5
无欠薪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浙江无欠薪”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已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我单位承诺该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若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