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定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在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60号柯城区规划局一楼会议室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房屋拆除现场围档修筑工程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柯城区斗潭片区,该工程投资额约4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交易范围为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房屋拆除现场围档修筑工程,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清单为准,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 30 日历天。项目审定预算价为441501元,最高限价为:审定预算价×92%,即406181元。投标报价在406181(含)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承包商低价抢标,最高限价×85%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345254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但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报价最低;二是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差额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交纳,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C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邀请。要求承包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开标时,需携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
投标人需在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www.qzztb.net)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事宜。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2000 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60号柯城区规划局一会议室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及《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经结算审计完毕10天内,支付至中标单位该合同结算审定价的97.5%,扣2.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一年满后返还(无息);
(5)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由业主单位会议讨论形成会议纪要,报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办备案。
(6)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附:
1、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3、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5、无欠薪承诺书
附件1
报 价 函
致:
经研究 工程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即下浮 % ,下浮率=[1-(中标价-暂列金×税率)÷(审定预算价-暂列金×税率)]×100%,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天内完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工程的开标会议,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开标会议中的所有行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发包人: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
代理公司: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小张 电话:18657015863
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年 4月 13日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房屋拆除现场围档修筑工程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2018年 月 日
附件5:
无欠薪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浙江无欠薪”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已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我单位承诺该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若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