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在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双港路418号)邀请招标确定七里乡新店村农民安置点项目地质勘查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七里乡,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计划工期为1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交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报告。交易范围为七里乡新店村农民安置点项目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及其相关服务。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200(含,精确到元)元/孔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精确到元),所需孔数由各承包商自行考虑(本项目中标总价包干,承包商必须确保能图审通过,如因地质勘查原因图审未通过须增加孔数或其它地质勘察相关服务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完成以确保图审通过。除中标总价外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的为有效报价;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最低价法。以全部有效报价中的总价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价,即总价最低;在有效报价中按报价(总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名候选承包商,总价最低报价为第一候选承包商;以第二名(总价次低者)为外业见证单位,见证费用按1000元/天,实际见证费用按现场地勘作业天数计算(如果报价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要求承包商须是收到发包人邀请函的,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浙江省以外勘察单位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元整。现金形式缴纳,承包商须将交易保证金密封并注明单位名称,未中标的承包商交易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中标承包商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后无息退还。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30时,地点为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资料费100元/份。
5、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中标结果无效,已订立合同的则终止承包合同,对已付出的工程建设费用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企业承担。
6、投标企业投标前必须签订《无欠薪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清出柯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对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7.其他款项
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GF—2016—0203);
3)、合同价款的调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方式:按要求完成地勘工作后,图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60%的勘察费,地基处理工程结束后,勘察报告内地质情况与实际情况基本无误,发包人支付至合同价90%的勘察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勘察费。
5)、根据竖向标高图及地形图,靠后山体一排挡墙高度至少要超过3米,需要做护坡处理,需地勘单位合理布置地勘孔数,承包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6)、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中标总价包干,所需孔数由各承包商自行考虑,承包商必须确保能图审通过,如因地质勘查原因图审未通过须增加孔数或其它地质勘察相关服务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完成以确保图审通过。除中标总价外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费用不再另行增加。承包商报价时综合考虑相关的风险因素。
7)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8)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工期履约占50%,质量履约占30%,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9%,廉政保证金1%,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民工工资占5%。履约保证金的退回(不计利息):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违约金在合同款中扣除。上述履约保证金在支付违约金不足时,可以相互调剂支配或从合同款中扣除。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提供)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含加盖承包商公章的布孔平面图)
4、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与报价函一起密封)
5、无欠薪承诺书(与报价函一起密封)
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俊 电话:18657045122
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9日
附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承包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承包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2、
授 权 委 托 书
衢州田园开发有限公司:
我 (姓名)(身份证号) 以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七里乡新店村农民安置点项目地质勘查的开标、询标、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其它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开标现场交于工作人员)
附3、
报 价 函
致: (发包人名称)
经研究 (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报价承包该项目,即孔数 个,综合单价 元/孔(综合单价精确到元,孔数为整数,总价=单价×孔数,计算有误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并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如果确定我方为承包商,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本工程的勘查工作, 日历天内完工,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交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成果报告。
我方符合交易公告上的资格条件并按交易公告递交了交易保证金。
企业资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附件:承包商须提供布孔平面图加盖承包商公章。
承包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遵守“六禁止六不准”承诺书
根据《关于禁止村干部插手或承接本村公共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柯纪〔2017〕40号)精神,本单位(人)承诺遵守“六禁止六不准”纪律规定,做到:
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代理参与七里乡新店村农民安置点项目地质勘查招标。
2.若取得工程承包承建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近亲属承建;不向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员行贿,安排娱乐、旅游等活动。
3.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一切因工程建设所支付和垫付的建设费用,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
附件5:
无欠薪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浙江无欠薪”的有关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本单位做出如下承诺:
1.我单位承诺已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我单位承诺该工程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每月按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并接受相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2.若发生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造成损失及负面影响的,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3.若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的处罚,并接受列入工程建设黑名单。
承诺单位(公章):
承包人:
时间: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