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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庙源溪、石梁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企业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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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加报名的施工企业:

  根据柯城区庙源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小组研究,拟将对各参加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入围遴选,请各企业在2014年4月16日上午9:00时之前,将所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统一交到柯城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市区双港路412号),逾期将作为弃权处理。

  附件:

  1、柯城区庙源溪、石梁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企业遴选须提供资料清单

联系人:吕颖
联系电话:3038551  18057011105

柯城区庙源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小组
柯城区水利局
2014年4月10日

柯城区庙源溪、石梁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企业遴选须提供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五大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提供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由检察部门出具的施工企业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

  5、2011年以来,承接过衢州市本级范围内(含柯城区、衢江区)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以来无安全事故证明。

  7、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2011年以来获得过“钱江杯”、市、区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件复印件。

  9、各项服务承诺:

  ①施工企业承诺工程报价按项目财政评审价下浮10%。

  ②施工企业承诺五大员到位率合格(项目负责人承诺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5天,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每月到位天数不得少于26天)。

  ③承诺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并能及时提供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日记、施工进度表等。

  ④承诺保证工程质量合格,一次性通过工程验收。

  ⑤承诺工程安全施工,不发生安全事故,不拖欠民工工资。

  ⑥承诺向项目业主缴纳服务承诺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

  注:1、以上复印件、承诺需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2、以上资料按《柯城区庙源溪、石梁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企业遴选办法(试行)》中遴选细则装订成册。

  3、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6日上午9时

柯城区庙源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协调小组
柯城区水利局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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