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今天将在网上晒出,浙江将成为全国首个完整地对权力清单进行公布的省份。市、县级权力清单目前正抓紧制定,10月份上网公布,届时,这一制度将在全省政府管理体系内实现全覆盖。
去年底开始,我省对50多个省级部门的1.23万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历经清权、减权、制权3个环节,最终保留4236项列入清单,精简幅度超过六成。
据了解,2013年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省政府部门率先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2014年1月,省政府确定在富阳市开展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3月10日,省政府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省编委办负责人表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简单地讲,就是通过一张清单,把政府部门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全部公布出来,明确告诉百姓政府部门在管什么、做什么,什么样的事要找什么样的部门。
我省的权力清单把行政权力依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以10大类的形式列出,除保密事项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事项“一网打尽”。
此次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主要分3个部分,即省级部门直接行使的权力1973项,全部委托下放和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权力2255项,省级有关部门共性权力8项。在这之后,我省省级政府部门将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行政权力。
权力清单的推出,将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率先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的红利,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民间活力的“加法”,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省编委办负责人表示,权力清单有助于厘清权力边界,划清部门权力边界,明确部门责任,减少老百姓办事耗时、投诉无门现象的发生,也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职能优化、精简机构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权力清单带来什么?
——省编委办负责人答问记者
我省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将于今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这份省级部门权力清单的公布,是我省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备受公众关注。就权力清单的内容、背景、亮点等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编委办负责人。
应公开全公开
权力晒在阳光下
问:这次公布的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包括哪些内容?将起到什么主要作用?
答:权力清单不仅仅是一张单子,而是一整套行政权力运行、政府职能管理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
列成“清单”的形式,是为了让群众更清楚地了解政府“干些什么”。具体而言,清单列出的是行政机关或组织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共10大类。
将上网公布的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共4236项。对于通过省级部门审核转报国家部委的有263项,虽然不属于省级权力,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出发,也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我们将以此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对政府职责进行具体化、精细化管理,在明确权力的同时,明确部门的责任,让老百姓明白政府部门在管什么、做什么,更好地促进政府治理体系的优化,从而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用权力的“减法”
换市场的“加法”
问:对浙江而言,为何要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和其他地方相比,我省的工作有何特点?
答: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从一个资源小省发展为经济大省,优势始终在市场、在民间。但随着国内外宏观形势的变化和省内自然禀赋瓶颈凸显,浙江已有的先发优势正在弱化。如何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再造市场优势、民间优势,是当下浙江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唯有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管控制度,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加法”,才能率先释放政府自身改革的红利,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厘清行政权力边界,正是实现制度管权的有效抓手。
我省是全国第一个把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统筹设计、梯次推进的省份。
清单把行政权力以10大类的形式列出,改变了以往只“盯牢”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两类权力的做法,除保密事项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内,避免政府权力“躲猫猫”。
在内容上,我们将大量事项予以下放或实行属地管理,使权力清单更“接地气”,让政府职能归位。例如,经过清理,省级部门保留行政处罚事项271项,其余的2078项处罚事项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权力“关进笼子”
促进简政放权
问: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如何把权力“关进笼子”,促进简政放权?
答: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主要是为了实行依法制权,最大限度破除市场壁垒,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只是第一步,还要把它放到阳光下,置于群众的视线里。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和边界;另一方面,告诉群众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的依据、流程和时限。这样就杜绝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权力异化空间。
简政放权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并要从职权取消、转移、下放、整合等方面明确简政放权的具体标准。在简政放权方面,主要做了这几项工作: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职权,予以取消;虽有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提请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后予以取消。
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下放基层管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部门行使外,一般下放市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
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
改革永在路上
不会有完成时
问:省级权力清单公布后,下一步还要开展哪些工作?
答: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加快建立相关配套制度,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度,进一步改造办事流程,压缩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手续,探索推行法定办理时限内的承诺办理时限制度,切实提高权力运行效率。对于行政审批等前端管理行为、简政放权中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将重点建立主体明确、内容清晰、程序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力求使监管可操作、可监督、可追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编以及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实现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和及时更新。
另外,在厘清权力边界、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还将结合我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机构改革、职能优化、编制精简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投资负面清单改革、“两个不再”改革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撬动效应和导向作用,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