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原771矿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核对上报,衢州市七七一社区管理委员会复核,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以下116名人员拟确认为享受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对象。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伪造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民政局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科 3021253区民政局纪检组长办公室 3021012地址:柯城区民政局(西区白云中大道30号)
附:柯城区退伍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