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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关于确认退伍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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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做好原771矿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核对上报,衢州市七七一社区管理委员会复核,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以下116名人员拟确认为享受退伍军人定期生活补助对象。现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条件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伪造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7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民政局优抚安置和社会事务科 3021253区民政局纪检组长办公室 3021012地址:柯城区民政局(西区白云中大道30号)

  附:柯城区退伍军人享受定期生活补助对象公示名单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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