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柯政办发〔2011〕50号)和《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柯质奖评委〔201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申报2015年柯城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凡在柯城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主要导向性原则是:与我区质量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择优推荐申报;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相吻合,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兼顾政府质量奖的先进性与代表性,大力引导、激励各行各业积极参加到质量强区建设工作中来。
申请柯城区政府质量奖遵循公开、自愿和有关部门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柯城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不含市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3、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 ISO9001:2008、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扎实开展质量损失统计分析,质量基础工作扎实,品牌创建成效显著;
4、在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5、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均居全区同行业前3位,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现象;
6、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7、获得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之一推荐。
(二)申报前3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质量政策的;
2、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3、近3年国家、省、市、区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有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发生,及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有重大投诉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二)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对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
含图表);
(三)《柯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四)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一)、(二)、(三)项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四)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四、申报方式及时限
(一)区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指导和推荐工作。
(二)申报企业按照《柯城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核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内容征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与意见表请在2015年9月28日前报送至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简称区评审办)。上报截止期后,区评审办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联系人:李勇,杜剑锋;联系电话:8889982、8899206。
衢州市柯城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