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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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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的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对该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2015年9月22日,柯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aqzaad.com)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5日。

  在征求公众意见期间,通过电子信箱、来信、来访的方式公开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予以公布。

  一、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1、通过“quzhouzs@126.com”邮箱方式接收到反馈意见的邮件一封。

  2、通过来信方式接收到反馈意见的来信一封。

  3、没有来访人员到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51号--衢州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反馈意见。

  二、关于被征收人相关意见的解释说明

  1、关于被征收人提出“不同意征收”意见。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系因文化公共事业的需要,且具备征收的各项形式要件。为此,该项目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因公共利益需实施征收的规定。

  2、关于平房与楼房的补偿标准区别对待问题。在《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第2款第5项中已经作出了规定。

  3、关于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被征收人,是否按照实际使用年限退回土地出让金问题。土地的价值评估,将由依法选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关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较小的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时存在找补房款的困难问题。

  住房面积较小的被征收人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在《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十条中已经作出了规定;对于其他住房面积较小的被征收人,该补偿方案也从安置房源方面作出了考虑,提供了“兴华西苑”、“白云小区”面积相对较小、总价较低的安置房,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非常感谢被征收人提出宝贵意见,《水亭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征收项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充分考虑被征收人的利益,该补偿方案可操作性较强,不作修改。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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