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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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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23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柯城区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16日,省委巡视组向柯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专门成立了由区委书记祝晓农任组长,区四套班子领导分工负责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围绕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确立了64条整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整改期间,区委书记祝晓农多次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整改措施,督促任务落实。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抓好整改,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上下同欲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全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60件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线索,现已办结148件,办结率92.5%。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受理信访举报件73件,办结51件,办结率69.9%;立案52件,结案48件,给予党政纪处理48人,追责12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领导干部8人,股级干部1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一、关于对领导干部监管不力、约束制度薄弱,“一把手”腐败问题多发高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一是对全区“一把手”案件开展回头看。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全区“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给予区社保局原局长行政撤职和开除党籍处分。二是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五色预警”制度,以刘浩、朱星良等案件为警示,由区纪委会同区检察院筹备召开全区“一把手”职务犯罪预防讲座。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深刻汲取“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将各部门“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对“五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以及“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是严肃查处问责。已对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原总经理章小伟进行立案,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区经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局原纪检组长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2015年累计完成6家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累计查处违规违纪资金1620万余元,提出审计建议22条,移送问题线索立案查处1件。研究确定2016年对沟溪乡、石室乡、水利局、住建局、巨化中学5个单位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二、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一是全面停止应招标未招标行为。已全面停止以遴选、邀请招投和直接发包方式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做法。同时,对前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不过关、整改不到位、农户不满意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对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审计,按“多退少补”原则,合理结算工程款。对全区以遴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审核。二是全面核查已邀标或发包项目。对以邀标或直接发包确定施工单位的七里新店核心景观广场等5个在建工程进行审查。同时,对材料、价格、施工、监理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全力确保工程质量。发现质量不达标,甚至出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的单位,一律严肃追责。三是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定。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投标。

  2.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一是开展问责处理。对石梁过境道路工程项目负责人严肃追责,对区城投公司原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免去其相关职务,并将给予行政处分;该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晓斌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交司法机关。二是按合同约定追回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追究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责任,追回经济损失。已对设计单位按设计合同约定追讨7.2万元,对监理单位按监理合同处罚4.6万元,对违法转包、未按投标文件履行合同的两个施工单位,分别处罚204万余元和132万余元。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举一反三,盯紧建设流程,进一步完善社会专家论证、第三方图审等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3.进一步加强工程资金支付审批监管。一是严查违规支付工程款问题。已责成石梁镇政府严肃追查石梁镇山区中低产田改造3标段项目违规给无关联第三方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通报中标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问责。对和睦新村安置房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经查该借款主要用于2013年春节前民工工资支付,并已在工程完成审计后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回。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已下发《关于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规范程序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三、关于专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控漏洞较多,违规违纪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一是严查涉农资金违规行为。对区蔬菜办原主任余宝政、原副主任郑华清,区财政局原农财科科长马连德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追回借贷资金。已责成九华乡政府追回以借代拨资金,委托评估公司对原雪华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资产进行评估,通过司法途径将合作社的土地、房产、设备收归九华乡政府所有,并引进新的经营主体盘活资产,计划5年内逐步收回。三是对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

  2.加强科技经费等专项资金管理。一是开展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审查。责成区财政局、经信局、科技局对2011-2015年719万元科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经查剩余的科技经费已作为结转结余上缴区财政,已责成相关部门对违规冒用科技经费行为进行书面检查。二是严格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控,严格按照《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三是深化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清单改革。加强预算安排和资金清理整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政账户管理,积极推动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责成区财政局对所有财政专户进行审查,对财政专户进行清理,已撤销了6个专户,保留经财政部、省财政厅审核备案的23个专户,1个基本户,3个零余额账户。制定了《柯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区社保基金已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竞争性存放工作,其他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将逐步落实到位。

  4.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2011年7月至2015年9月政府大宗物资采购情况进行逐项审查。成立了区级政府采购中心,制定了《柯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政府采购运行、监管,规范政府采购,实现“采管”分离,杜绝“采管”不分离、采购不公开的情况发生。

  5.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一是对区基投公司经营性资产未公开出售、出租情况以及全区面上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审查。二是对审查中发现的3处资产租赁未公开拍租且租期时间长的问题,已委托中介机构对出租价格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低于目前承租价,待租期满后再组织公开招租。三是制定了《柯城区国有不动产管理办法》和《柯城区政府投资性项目契约化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提升区属国有不动产管理,更好地归集国有资产,建立“资产池”。下一步,将制定《柯城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国资运营管理。

  6.加强林业、矿产等资源监管。一是依法追究开发业主的违法责任。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茗坑源石料场、碗东李银昌采石场等3个采石场违法开采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二是严肃追究主管部门人员监管责任。区检察院已依法批准逮捕柯城国土分局原地矿科科长朱鸿建,对林业部门监管责任问题开展调查。三是加强对林地采伐、环保审批、复垦方案、粉尘治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开采。责成林业、矿产等监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能,严格把好审批关,定期联合检查,加强后续监管。

  四、关于国有土地管理存在违规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土地未供先建问题整改。国土部门已对沟溪乡五十都水上乐园项目未供先建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待案件结案后,对该地块再进行公开出让。同时,加强批而未供建设用地管理和日常巡查,杜绝未供先建行为发生。

  2.开展擅自改变用地性质问题整改。责令沃华农庄对改变用途的设施农用地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到位的建筑进行立案查处,没收用于餐饮且非法占地新建的钢架温室大棚及大棚内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严格落实《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建立健全联合审查制度,以三方用地协议和建设方案作为依据组织开展动态巡查,确保依法依规使用农用地。

  3.及时开展土地使用权违规违法租赁问题整改。责成万田乡对超年限出租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目前,万田乡已与超年限承租的5家业主进行协商对接,依法依规,结束原租赁关系。已按照《柯城区国有不动产管理办法(试行)》,以公开招租和协议出租的方式,对万田乡原乡政府大院等四处土地使用权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五、关于村干部违法乱纪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肃查处侵占集体资产行为。严肃查处了华墅乡龙泉头村等侵占集体资产行为,给予原村支部书记严重警告处分、原村民主任警告处分。所套取的农民建房土地出让款已全部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

  2.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一是对姜家山乡塘头毛家村等6个村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开展审查,对9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在全区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年”活动,通过实施“警钟”、“销号”、“清账”、“织网”等七大行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今年完成对所有行政村2015年度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或清理审计工作,每月抽查通报10个以上行政村财务管理情况。三是开展作风巡察。全面推进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通过重点巡察、交叉巡察、自主巡察和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解决10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完成巡察行政村32个,谈话541人次,现场踏勘工程项目59个,发现问题328个,已整改82个,问责4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理6人。

  3.开展村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整改。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加大村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村级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对涉及村级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建档摸底,严明村级项目建设纪律。

  4.加大拆违治违攻坚力度。一是责成航埠镇政府和执法部门进行实地查看,依据区政府《关于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意见(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大违章建筑处置力度。二是进一步落实“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制度,对违法建筑实行每日动态巡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做到违建早发现、早处置。三是抓好源头控制。在城市规控区内,一律停止农民自建房审批和迁建式安置,统一实行公寓化安置。在城市规控区外,按集聚村、限建村、禁建村分类管控,引导农民规范有序建房。

  六、关于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违规列支“三公”经费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已责成区财政局牵头开展全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对区农办、电大、科技局、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2.严肃查处违规列支“三公”经费行为。一是对区机关事务局、农办、城投公司、万田乡等部门(乡镇)违规列支土特产费用和虚报公车运行费情况开展审查,已问责3人,其中立案处理2人。二是把违规列支“三公”经费等“四风”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和“廉节清风”专项行动,组织了专项检查8次,问责干部19人,其中立案处理3人。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强化会计核算中心和财务人员的审核把关,持续开展“三公经费”专项审计。

  3.全面开展了“酒局” 、“牌局”问题专项整治。已对9起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开展了省委“七个一律”、市委“八条禁令”等纪律规定学习教育243场次,开展了远离“酒局”、“牌局”集体提醒约谈578场次,督促全区在职干部职工、村居干部以及党员全部签订《远离“酒局”、“牌局”承诺书》,共计9155份。检查排摸出酒驾、醉驾和赌博问题线索24件,已立案处理17人。

  七、关于有的部门和单位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机关干部中存在办事拖沓和“不作为”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快推进4个重大民生项目和事项。城市规控区内农民建房问题,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研究出台了《衢州市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建房清理整顿分类处置办法》和《衢州市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住房困难户疏导安置办法(试行)》,全面推行公寓式安置。2003年前失地农民社保政策问题,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政策分步分批进行解决。尼山小学校舍安全隐患问题,已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开展检测,启动了学校新建项目相关工作。春翔科技项目一直无法开工生产问题,已下发了区委督办单,组织开展了专项督办行动,目前春翔科技项目已完成土建工程的50%。

  2.增强部门单位的责任担当意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正确看待市、区体制格局问题,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和市区一盘棋理念,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新“十大专项”等一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

  3.加强机关干部办事拖沓和“不作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衢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办法》和《衢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实施办法》,敢于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党政领导干部“亮剑”,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事项问责1人。

  八、关于“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以党委会议决定代替公开招投标问题整改,带头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区委班子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没有带头严格执行招标制度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健全完善了区委财经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召开2次会议对中国物流产融创新发展中心、柯城未来村、恒生科创园、美丽乡村示范带等一批项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

  2.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一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力度。对今年以来全区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对18起违反“四风”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附上党纪条规和法律条文及点评,提出防范措施,增强廉洁意识。二是及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住建、财政、民政、沟溪乡等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干部到监狱、看守所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组织住建、规划、土管等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旁听原住房公积金办副主任受贿案审理。三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编印出版了《漫画新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廉政漫画展,将《条例》和《准则》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冬训课程,要求每个单位“一把手”带头上廉政课。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岗双责”。一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区委召开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19名区领导查摆出职责范围内廉政风险短板问题78个,提出举措建议138条。二是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履责报告和评议质询制度。全区69家单位全部向区委、区纪委作出书面报告,区委委员和区纪委委员对书面报告进行审核评议,满意度较上年度提升5%。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按照“双岗双责”要求,带头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10名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当面听取6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汇报并进行评议质询,参与率较上年度提升50%。三是责成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按规定,每季度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上半年报告听取率100%。四是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抽查核实等方式,每季度对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逐项盘点核查并登记造册。

  4.进一步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案件基数和成案率。筹备召开一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会同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一次问题线索排查,提升执纪审查绩效。

  5.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行不力的,坚决进行责任追究,让失责必问形成制度、成为常态。本次整改中,共对1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其中,区委书记祝晓农专门对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区纪委对9名科股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6.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一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1-6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9件(次),开展谈话函询35人次;新立案52件,与2015年同比上升85.7%;结案48件,给予区卫计局原副书记等48人党政纪处分。二是深入开展立项监督。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结合“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区共立项监督108个,开展监督检查131次,督促整改问题148个,问责58人次。三是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派驻监督,实现了派驻机构全覆盖,制定出台了《派驻机构工作报告暂行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下级纪委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以及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四是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对标看齐补短”队伍建设年活动。

  九、关于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一是认真吸取石华线项目的教训,制定出台了《柯城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按照“专题研究、专家咨询、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等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制定出台了《区政府项目工作例会制度(试行)》,对拟实施的项目,及时组织召开项目例会,把好项目准入关。三是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决策、办事情,对事关全局、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四是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动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制度落地生根。

  2.规范集体决策。一是全面停止使用抄告单,杜绝以抄告单代替集体决策的现象。对部门提交区政府需明确的事项,严格按照区政府议事规则、议事决策制度程序,以及公文处理规范办理。二是重申凡“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政府相关会议讨论决定。如需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按规定上会研究。对依法应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的事项,主动向区人大汇报,提交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同时,集思广益,主动听取区政协的意见。三是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对凯旋新村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问题,已责成区城投公司依法收回土地。对衢州柑桔加工贸易城5号地块调整建筑密度问题,考虑到该项目已于2014年竣工,已责成规划分局全体班子和各科室对已批和即将审批的项目进行整改,规范审批流程。对城南仓储中心项目设计以比选方式确定设计单位问题,已责成专业市场管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对乡村休闲旅游规划设计直接发包给浙江远见旅游设计有限公司问题,已责成区旅游局进行整改。

  十、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三超两乱”清理工作。一是关于超职数配备11名科级干部的问题。合理使用空缺职位,根据人岗相适原则,进行干部调配任免,超配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关于未经编办核定违规配备10名科级干部的问题。符合机构设置规定的,由区编委下文核设职位;不符合的,通过任免调配手段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关于违反规定提高2名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通过干部调配任免,已完成整改。四是关于23家单位违规单设党组织成员28名的问题。除政策性安置的11名副团职军转干部外,其余17名未担任行政职务的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已按整改要求担任相应的行政职务,已整改到位。

  2.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制执行不到位,干部交流不够规范问题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对于上轮换届以来,未满3年调整的乡镇党政正职,将以今年乡镇换届为契机,在乡镇党政正职人事安排过程中,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班子搭配的前瞻性,尽量避免“中途易将”。严控任职未满3年乡镇党政正职调整,确需调整的,事先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二是规范干部交流。对于11名区管干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调整问题,7名进行交流任职,3名退出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1名违纪的,予以免职。目前已整改到位。

  十一、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区委高度重视并专题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的规定,调整并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以解决选任工作个别环节程序倒置问题。

  2.开展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未进行推荐考察问题整改。明确了转任重要岗位的范围、对象和情形,以解决部分干部未经推荐考察就转任重要岗位问题。巡视整改以来,所有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都进行了推荐考察。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相关规定。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吸取2014年8月一批数量较大的干部调整和2012年11月个别干部破格提拔未向市委组织部报备、报批的教训,对区委组织部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教育,加强业务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培训,并明确了组织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干部调整预审报告、破格提拔报告和公示(说明)等制度的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报批、报备、公示等方面出现违规问题。二是重申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铁的纪律和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省委“一个意见、五个办法”,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十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清理规范。责成区委组织部会同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全区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再次进行全方位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审批、变更、核查、年检等方面的机制。目前区审计局党组成员等10名干部已辞去社团兼职,全部整改到位。对于一名退休干部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纠正。

  2.加强区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审核。进一步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抽查力度,对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对6名未如实申报房产问题的区管干部进行了函询,并会同区纪委进行详细核查,情况已核查清楚。已对存在漏报情况的4名干部进行了书面提醒,对存在瞒报情况的2名干部进行了书面诫勉。

  下一步,柯城区委将全面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从“进一步提升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制度,进一步提升敢于碰硬、克难攻坚的决心和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入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最实的作风,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真正把省委巡视工作成果体现好、拓展好、运用好。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整改到位。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确保在“两个责任”落实中构建长效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加快柯城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26643;邮政信箱:柯城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24000(信封上请注明:“对柯城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kcqjw@sina.com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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