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市民中公开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法律意识;
(三)品行端正,办事公道,敢于反映情况和提出批评意见;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龄在25至65周岁;
(五)非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一)及时反映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受区政府委托,调查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问题;
(三)应邀参加区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四)办理区政府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聘请程序和任期
采取公开聘请方式,先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资格审查,择优选取3-5名,公示一周,视反馈情况再确定是否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由区政府颁发聘书,任期一年。
四、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推荐、自荐时需填写登记审批表,交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单位证明以及学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登记审批表可到柯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http://www.aqzaad.com/)。
报名地点:柯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西安路24号327办公室)
(联系人:郑迅舟,联系电话:305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