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礼贤街、双港路片区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的有关规定,本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柯政发【2016】131号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新元路及东北角、南至柯城区人民医院南侧支路、西至衢江南路、北至衢江大桥—劳动路,具体以2016年7月7日公告的征收范围图为准。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总户数683户,其中,私房582户,单位房101户,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65084平方米。
上述被依法征收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受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被征收人依法予以补偿。
三、本项目补偿方式及标准按照《礼贤街、双港路片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执行。该补偿方案已在征收范围内现场张贴公布,并在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www.aqzaad.com)。
四、本项目签约搬迁期限为50天,具体起止日期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礼贤街、双港路片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