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乡村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拟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受理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7日。
联系人:姜含蔻,联系电话:3860167。
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柯城区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性乡村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水平,深入推进美丽乡村“一县一带”建设,发展壮大美丽经济,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民宿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16〕101号)和《关于印发<柯城区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区委发〔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力争新建农家乐民宿综合体6个、民宿集中村6个、新增床位5000张以上,床位总量突破10000张。初步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具备一定规模、一定市场知名度的民宿产业。
二、扶持对象
1、乡村民宿。本文件中的乡村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坐落于农村的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依托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景观、民俗风情、村居民舍和农(林、渔)特色产业,进行适当改造,形成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为游客提供能够感受当地文化和体验乡野生活的休憩场所。申请床位补助的乡村民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道路通达条件较好,有标准客房、有餐饮服务、有整洁环境、有专人经营、安全管理措施规范,达到民宿经济发展项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2)经营用房位于柯城区农村,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经营用房不超过4层,耐火等级低于二级的楼层(砖木或木结构)不超过2层。
2、民宿集中村。村庄内外生态环境优美,道路交通设施完备(能保障旅游大巴通行、停靠),文化底蕴深厚。有乡村民宿经营户10户以上、床位数100张以上,且经营户之间位置相对集聚。
3、农家乐综合体。农家乐综合体是指依托农村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乡土人文资源,融入农庄、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的理念,通过“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的合理集聚,建成集农业观光、农事体验、教育文化、乡村度假、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和乡村休闲养生旅游集聚区。
三、奖励政策
区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区农办向上争取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乡村民宿发展。
1、乡村民宿经营户奖励。对当年新增且验收合格的乡村民宿,每间补助5000元。对卫生间未达到干湿分离,其它项目通过验收的乡村民宿补助减半;客房内无卫生间的不予以补助。
对通过验收的乡村民宿经营户,厨房、餐厅、消防改造达标,可一次性接待游客数20人以上餐饮的,每户补助5000元。
2、民宿集中村奖励。对新发展乡村民宿经营户10户(含)以上、客房50间(含)以上、床位100张(含)以上的村,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对新发展乡村民宿经营户20户(含)以上、客房100间(含)以上、床位200张(含)以上的村,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资金20万元。用于村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农家乐综合体奖励。获得市级(含)以上农家乐综合体命名的经营主体在执行上级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
4、争先奖励。在2017年9月底之前新增且符合民宿集中村创建标准的村,验收合格后,在上述奖励的基础上奖金再上浮10%。
5、宣传奖励。主要用于支持我区乡村民宿的规划编制和宣传推介。鼓励乡镇、村对所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在乡村民宿布局布点上能够注重品质、彰显特色。鼓励集体或组织借助报刊、杂志、网络等平台,通过编印宣传册、画册,制作视频等手段,对我区乡村民宿进行宣传和推广。对取得明显成效的集体或组织由乡镇组织申报,经认定后,给予奖励资金3万元。
四、流程
1、项目申报。乡村民宿项目申报由乡镇统一组织开展。各乡镇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对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2017年4月底前由乡镇统一填写《柯城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1)和《柯城区 乡镇 村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汇总表》(附件2)完成项目申报。10月15日之前,由乡镇向区农办递交符合验收条件的乡村民宿、民宿集中村、农家乐综合体相关材料及其他符合奖励政策对象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证照、票据、合同、照片等。
2、项目验收。2017年11月份由区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
3、资金拨付。对通过验收的乡村民宿,由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办当年下拨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政策适用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对同一项目已享受中央、省、市及同级其他部门补助的,或与本区其他有关文件内容或标准不一致时,不再重复补助,所有项目按“就高原则”享受一次政策补助。
3、本政策由区农办负责解释。
附件1:柯城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备案)表
附件2:柯城区 乡镇 村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汇总表
附件3:柯城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单
附件1:
柯城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备案)表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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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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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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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房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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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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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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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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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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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基本情况包含房间、床位、餐位数量,房屋层数,厨房、卫生间、餐厅、消防设施等建设计划基本情况。另附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证照、票据、合同等。
附件2:
柯城区 乡镇 村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汇总表
乡镇(盖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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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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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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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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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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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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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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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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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柯城区乡村民宿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单
村 民宿 申报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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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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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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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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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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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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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客房净高度不低于2.2 米,客房净面积(不含卫生间)
不少于10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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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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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铺设地砖或地板,且平整无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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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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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采用木材、墙纸等进行装饰或用墙漆进行喷涂,且要
求无破碎或黑黄等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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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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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窗户安全牢固,采光良好,且配备有防蚊纱窗、窗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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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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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安装的门整体上美观耐看,具有上锁、插销等基本安全
功能,且每个房间门上都有相应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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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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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床长度不少于1.9 米,宽度不少于1 米,配备床头柜,
且每张床至少有两套以上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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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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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每个房间都有空调、电视机(不小于21寸),且都能正常使用,电视机连接有线电视,每户必须有可供使用的免费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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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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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源:每个房间有主光源;有不少于两个能充电的插座;
配有应急照明灯或应急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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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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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有电热水壶或开水壶和相应的饮具;配有电吹风;
垃圾桶、2条以上椅子、晾衣架等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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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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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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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卫地面经防滑处理且有防化标识;墙面贴瓷砖的,瓷砖墙
群在2 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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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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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间有固定隔离设施。未干湿分离的请在“是否具备”和项目验收意见一栏中明确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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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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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有淋浴设施;配有热水器,且热水器安装固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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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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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有梳妆镜、脸盘、马桶、卫生纸、漱口杯、洗手液等,且
固定设施安装坚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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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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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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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铺设防滑地面材质,并设置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排水沟上方应铺设防护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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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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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有1.2m以上的光滑、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其他墙面需确保整洁、无油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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