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柯城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衢州市区劳动路16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现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和柯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qzaad.com)予以公布,征求意见。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1月23日。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如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意见。请将意见发送至“qzskczqb@sina.com”邮箱。
二、通过来信反映意见。请将来信寄至“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或者“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88号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来访反映意见。来访地点:衢州市劳动路169号二楼项目征收现场办,现场设置意见登记处和意见箱,有意见的以口头形式向意见登记处提出或以书面形式投入意见箱。联系电话:0570-8877769。
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