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需预先报名,并按规定程序由被征收人选定后,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委托
开展相关评估工作。现就衢州市区劳动路16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是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征收规模约 3797平方米,涉及被征收户约50户。
二、委托评估内容及相关要求
评估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测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要求出具评估报告时间为自本项目评估机构选定公告之日起7日内完成。
三、报名资质条件
1、必须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叁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2、因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较大,参与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必须确保不少于1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不少于3名估价员到征收现场。
3、近三年承接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具有相关规模的房地产评估经验,且在房屋征收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评估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法人公章的报名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年承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的委托合同书复印件或甲方单位证明等;
3、拟参加本项目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估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无效。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7:30时止。
3、报名地点:衢州市劳动路169号二楼现场办 联系人:陈红昌 联系电话:18767019951
六、选择方式
根据自愿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满足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定。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