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消除斗潭片区房屋安全隐患,经区政府研究,定于2018年2月1日,对市区斗潭路部分沿街危旧房屋实施拆除。为保障施工安全,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对市区斗潭路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2月1日9:00至16:30,对斗潭路(西安路至新河沿段)实施全路段封道;
二、交通管制期间上述路段禁止车辆、人员通行,请广大市民提前规划好绕行路线,服从并配合现场执勤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交通管制路段恢复通行的具体时间根据施工情况而定,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衢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柯城大队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