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安置房选房工作,根据《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安置房选房办法》(以下简称《选房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置选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收购指挥部指定人员(含被收购人代表)组成,具体负责安置房选房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选房方式和对象
(一)摇号选房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24:00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被收购人,按本方案规定的摇号规则摇号选房。
(二)按签约顺序选房
2018年1月30日至2月11日(24:00前)签约并且按期腾空的被收购人,按照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领取选房顺序号,在摇号选房后,凭选房顺序号参加房屋收购部门组织的选房。
三、摇号选房规则
(一)摇号方式
先产生抽签顺序号,再产生选房顺序号。具体方式:
1.抽签顺序号:通过电脑随机派号产生;
2.选房顺序号:由被收购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抽签顺序号依次通过乒乓球摇号机随机摇号产生。
(二)摇号选房原则
1.户型按就近上靠原则确定上靠户型,上靠户型如下表:
可安置面积区间(㎡)
|
50以下
|
50(含)-60
|
上靠户型
|
60型
70型
|
60型
70型
80型
|
2.按《选房办法》可选择多套安置房的,按照“一套一号”,分别参加摇号。
(三)摇号人身份核定
工作组提前将摇号时间、地点、应携带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摇号人。摇号当日,摇号人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由工作人员校验身份。摇号人为产权人(或产权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摇号人为受托人的,需出示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委托手续的被收购产权人,须在摇号前3日到收购现场办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协议时已办理相关委托手续的,无需重新办理。
(四)抽签顺序号摇号
1.抽签顺序号电脑派号流程
(1)主持人宣布摇号基本情况及注意事项;
(2)测试检查电脑系统;
(3)公证处启封数据盘,数据导入电脑系统;
(4)正式派号(每次产生一组10户抽签顺序号名单);
(5)工作人员报号、登记;
(6)公证人员宣布派号结果。
2.工作安排
电脑派号设置主会场。主会场分派号区、公证区与监督区,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及被收购人在主会场进行现场派号、现场公证、现场登记,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派号区。抽签顺序号派号结果现场公布并予以公示。
(五)选房顺序号摇号
1.选房顺序号摇号批次确认
选房顺序号摇号工作根据抽签顺序号排序进行摇号。
2.选房顺序号的摇号流程
(1)校验摇号人身份;
(2)主持人宣布摇号基本情况及注意事项;
(3)展示选房顺序号摇号球;
(4)测试摇号机工作正常;
(5)将选房顺序号摇号球放入摇号机;
(6)由摇号人依次摇出选房顺序号;
(7)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摇号结果,并做好登记;
(8)填写选房顺序号单;
(9)公证人员宣布公证结果。
3.工作安排
摇号当日,摇号人经身份校验后持《入场证》和《抽签顺序号派号结果单》进入摇号现场,选房顺序号产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指定区域填写选房顺序号单,并签字确认。摇号人未签字的,不影响选房顺序号确认。在摇号人签字确认的同时,下一名摇号人开始摇号。
摇号工作人员设AB岗,非摇号工作人员不得靠近。在前1位摇号人摇号结束后,如叫号3次,后1位摇号人仍未参加摇号的视为迟到,迟到的摇号人可在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下就近插入摇号序列。摇号人缺席的,由工作人员在当日摇号工作结束前代为摇号。摇号结果由公证人员公证确认。
(六)摇号、选房时间和地点:
1.抽签顺序号电脑派号
派号地点:衢化宾馆宴会厅
派号时间:2018年3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
派号现场仅允许被收购人每户限一人参加。
2.选房顺序号乒乓球摇号
摇号地点:衢化宾馆宴会厅
摇号时间:2018年3月23日下午1时至晚上9时
3.选房
选房地点:衢化宾馆宴会厅
选房时间:2018年3月25日-3月2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选房时间
|
选房对象
|
选房顺序号
|
3月2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24:00前)签订产权调换协议的被收购人
|
上午: 1~50号
下午:51~100号
|
3月26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上午:101~150号
下午:151~250号
|
3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上午:251~300号
下午:301~393号
|
四、按签约顺序选房规则
2018年1月30日至2月11日(24:00前)签约并且按期腾空的被收购人,按照选房顺序号,经房屋收购部门通知参加选房。
(一)选房方式
在摇号选房后,根据房屋收购部门的组织依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二)选房原则
1.户型按就近上靠原则确定上靠户型,上靠户型如下表:
可安置面积区间(㎡)
|
50以下
|
50(含)-60
|
上靠户型
|
60型
70型
|
60型
70型
80型
|
2.按《选房办法》可选择多套安置房的,按照“一套一号”,分别按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三)选房人身份核定
工作组提前将选房时间、地点、应携带材料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被收购人。选房当日,选房人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由工作人员校验身份。选房人为产权人(或产权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选房人为受托人的,需出示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委托手续的被收购产权人,须在选房前3日到收购现场办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协议时已办理选房委托手续的,无需重新办理。
(四)选房时间和地点
地点:衢化宾馆宴会厅
时间:2018年3月27日下午1时至5时
五、选房监督
(一)纪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摇号及选房的纪律监督;
(二)社会监督:邀请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现场监督;
(三)群众监督:邀请部分被收购人、社区干部现场监督;
(四)公证监督:摇号、选房全程由衢州市信安公证处现场公证;
(五)摇号、选房结果予以公示。
六、其它事项
(一)摇号、选房结果一经现场公证确认,即为最终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更改。
(二)选房顺序号(含摇号产生和按签约顺序领取的)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交换。
(三)安置房选定后,由被收购人与房屋收购工作人员联系完善收购补偿协议。
(四)选房工作未尽事宜,由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收购指挥部现场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