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精神,2018年我区计划招生(招聘)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11名,现将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培对象
2018年报考普通高校,符合定向培养承办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具有柯城区户籍(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且与柯城区卫计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生。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表
(一)2018年柯城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需求计划表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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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计划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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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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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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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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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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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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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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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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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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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求计划表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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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计划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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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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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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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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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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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
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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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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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本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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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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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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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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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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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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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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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物理三门至少符合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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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科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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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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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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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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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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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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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录与招聘
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的本科和专科均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二段分数线(报考温州医科大学委培院校的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专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第三段分数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柯城区卫计局。
柯城区卫计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柯城区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各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需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柯城区卫计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根据原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82号)、《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8〕18号)和省财政厅、原省卫生厅《关于下拨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10〕201号)规定,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专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2.6万元/3年/人标准给予补助。
经学校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本科层次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4.6万元/5年/人标准给予补助。
上述补助资金的具体支付方式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柯城区人力社保局、柯城区卫计局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详见当年体检通知单或体检公告。体检并考察合格的,由柯城区卫计局统一调配到其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柯城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聘用后实行公立医院事业编制员额备案制(若定培考生毕业后,定向培养单位已列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或医院性质及编制性质发生改变,则按实际情况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
按政策规定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聘用期满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毕业到岗后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18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约定回柯城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当返还各级政府实际支付的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
六、志愿填报
总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8日。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体检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公示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日,签订协议时间为7月4日,回单投档录取为7月8日起。
具体以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体检、公示等时间同时作相应调整。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70-3037330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