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以及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统称为居民户口。
根据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自下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将停止办理户口“农转非”“非转农”审批事项。
届时,全市公安机关在办理户籍业务时,新发《居民户口簿》和存档《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的“户别”一栏,将不再登记为“农业”或“非农业”,而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但对居民现持有的《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会实行统一更换。只有居民主动申请更换时,公安机关才会根据居民意愿予以办理。 记者同时了解到,因此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户口性质工作的要求,从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8时30分至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24时,全市将进行常住户口数据转换工作。为配合数据转换工作的进行,12月28日至12月31日,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将暂停办理所有户口登记及居民身份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