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推进危旧房治理改造进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15〕1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北苑村7幢、10幢、13幢、16幢四栋D级危房,文苑村7幢、8幢二栋D级危房,昌苑村大板房6幢、7幢、14幢、15幢四栋D级危房实施收购,现将房屋收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购范围:北苑村7幢、10幢、13幢、16幢四栋D级危房,文苑村7幢、8幢二栋D级危房,昌苑村大板房6幢、7幢、14幢、15幢四栋D级危房,具体以公布的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范围图为准。收购范围内涉及被收购房屋总户数约535户,涉及被收购房屋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二、房屋收购部门和房屋收购实施单位
(一)房屋收购部门: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房屋收购实施单位: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办事处。
三、补偿依据
《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本项目收购签约期限为20天,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2018年2月11日止。
五、本收购通告自2018年1月5日起实施。根据《D级危房解危租金补助办法》规定,D级危房租金补助期限自解危确认之日起至D级危房治理改造政策实施时止,为了确保被收购人的基本权益,D级危房解危租金补助延长至2018年2月11日止。
特此通告。
附件:衢化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收购补偿方案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5日